各相关单位:
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人才政策,经市委市政府同意,现就调整《关于印发<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>的通知》(芜市建〔2022〕39号)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【资料图】
将驻芜央企和省属国有企业纳入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政策享受范围,即支持对象调整为2018年6月30日后,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引进并依法持续参加社会保险,在芜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、35周岁(含)以下的硕士、本科和专科(含中职、技工院校)学历毕业生。
本通知自2023年7月6日起执行,驻芜央企、省属国有企业人员购买首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(含二手房)享受政策的购房时间为2023年7月6日及之后。
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芜湖市财政局 芜湖市民政局
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芜湖市教育局
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
2023年8月25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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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.doc